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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晋城讨债公司 时间:2026-03-31 点击:127 官网:https://jincheng.wjfzxh.com/
一句含糊的口头答复,一份未尽细节的合同,险些让土地流转双方反目成仇。近日,晋城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沟通误解引发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。通过精准的法律释明与耐心的情理疏导,及时厘清误会,妥善化解争议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案情回顾:一语之差,租期生变
事情源于一份为期三年的土地流转合同。职工王某将承包经营土地流转给李某经营,约定租期三年,合作已平稳运行一年。2026 年,因连队调整农业产业结构,该地块计划统一种植辣椒。王某便致电询问李某:“今年种辣椒,还继续承租不?” 李某随口说:“不种辣椒,今年不种了。”
正是这七个字,成为矛盾导火索。王某理解为“李某不再续租”,为避免耕地闲置,遂与第三方承租人达成协议并收取定金。
然而,当李某得知土地已另租他人时,却急忙表示:“我只是 2026 年暂不种植,2027 年合同还要继续履行,三年租期不能断。”双方恍然大悟,原以为的简单沟通,竟酿成严重的理解偏差。加之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,一时间各执一词,矛盾瞬间激化。
调解智慧:情理法并用,定分止争
面对纠纷,调解员迅速厘清焦点。此次争议并非恶意违约,而是沟通不及时、语义含混所致的典型误解。
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。一方面,详细讲解土地流转及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,强调合同效力与诚实信用原则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;另一方面,立足客观事实,指出李某未按时支付 2026 年土地流转费,且“今年不种了”的表述具有歧义,王某基于善意已与第三方建立租赁关系,原合同客观上已无法继续履行。
经过反复沟通,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在沟通与合同签订中的疏忽。最终,在平等自愿、互谅互让基础上,双方同意依法解除原合同,并就后续事宜达成一致,互不追究责任。一场因 “一句话” 引发的风波,得以圆满化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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